媒體藝術史,是一跨學科的新興研究領域,不僅著眼於媒體藝術的發展現況,也研究新媒體藝術、數位藝術、和電子藝術的歷史脈絡。一方面,媒體藝術史關注藝術、科技、與科學在當代的交互影響; 另一方面,也希冀從比較史的取徑挖掘出新媒體藝術間的歷史關聯,即所謂的「古物的來世」。研究問題環繞在媒體與感知的歷史、圖像學、以及概念的歷史。媒體藝術史中一個主要的研究進程是,指出數位科技在當代和後工業社會中扮演的重要角色,並提出數位藝術不容被邊緣化的主張 :「數位科技已徹底改變創造藝術的方式」。在過去四十年中,媒體藝術已成為資訊網路社會中不容忽視的部份。儘管現下有許多熱門的國際藝術節、研究合作計畫、展覽和歷史資料庫,但大專院校、博物館等學術機構中的媒體藝術研究仍屬邊緣,尤其在許多核心的文化機構裡,媒體藝術研究缺乏相應的瞭解與資源。 新媒體藝術一詞對這個領域有著相當的重要性 。「新媒體藝術」是對一特定藝術形式的總稱,此種藝術藉由數位科技的方式創作、改良、甚或轉化藝術作品 ; 所謂的「數位科技」廣義來說,指的是源自於科學研究、軍事、或工業發展的新興科技。大部份的創作者在主張新媒體藝術的作品美學時,通常都強調其互動性、過程性、多媒體和即時性。新媒體藝術關注其在文化、政治、社會意涵及美學上的可能性——大體上強調數位媒體的「媒體特性」。因此學者往往將媒體科技視為創作數位媒體藝術、形塑作品意義的重要手段,而非僅是一「意義的載體」。 尤有甚者,新媒體藝術領域受「新」科技的影響正與日俱增。舉例來說,這些超越我們對(藝術)媒體傳統理解的科技,多來自生物科技與生命科學領域,其運用在藝術上就成了「生物藝術」、「基因藝術」和「轉基因藝術」。所以新媒體藝術一詞並非指稱某種固定不變的藝術類型或作品,相反地,這是一個強調「新科技」的藝術領域(以便和傳統的媒體藝術分類做明顯區隔)。因此,常被歸類在新媒體藝術底下的藝術類型正顯示其廣博的眼界,包含有:視覺藝術、軟體藝術、 網路藝術、 遊戲藝術、 故障藝術、通訊藝術、 生物/基因藝術、互動藝術、電腦動畫與平面設計、駭客行動與戰術傳媒(Tactical Media)。後兩種類型特別關注在藝術與(政治)行動間的交互作用。
Abstract from DBpedia / Wikipedia · CC BY-SA
Discovered by embedding cosine similarity (sentence-transformers MiniLM, 384-dim).